我们可能会发现,不管是小区还是别处,电梯内一定会有广告。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有一个疑问了,挂广告获得的利润被谁拿走了?近日,北京某小区物业被调查,将被处以最大20万元罚款。因为该小区物业利用了公共部位、共用设备进行了经营盈利。
律师表示,根据相关规定,小区内所有的公共收益应该归小区所有业主所有,所以应该进行单独列账。而涉事的该小区内,小区地面的停车位被物业对外租了出去,电梯间里也投放了广告。前前后后一共6年多的时间,业主们什么都没有见到。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,就小区电梯投放广告这一事,小区物业就没有去征得业主们的同意,6年多的时间,物业没有做过任何明细公示。
有关部门表示,根据相关规定,物业若存在侵占公共收益等情况,将被处获得收益2倍以下的罚款。所以北京该小区物业已经被立案调查,要是相关情况属实的话,就将被处以5~20万元罚款。与此同时,还要针对该小区物业对公共收益明细公示情况责令整改,要是还不改正,也将被处1000~5000元罚款。
很多常识我们也应该知道,小区电梯、门闸道闸区域广告、停车位、小区区域租赁、球场、游泳池、活动室等收益;自动贩卖机、快递柜场地费等都属于公共收益。也就是说,这钱渠道获得的钱,都应该是小区业主们的共同利益,应该放入业主们的口袋。对于这件事,大家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