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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物业”成“火药桶”,切莫视而不见

发布日期:2020-07-14    浏览次数:344 

随着城市的发展,小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逐渐上升为基层治理的难点与痛点,物业正演变为城市的“火药桶”。(7月13日 半月谈网)

随着城市的发展,小区逐渐成为了市民居住的主要方式,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,为小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,“物业”应运而生;客观说来,新生的“物业”,昼夜巡查,用心地守护着我们共有的家园,为小区的安宁与和谐,立下了汗马功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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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伴着时光流失,“物业”个别物业逐步开始头脑发热,渐次迷失方向,不但出现了“服务质量打折扣”现象,而且还将黑手伸向小区公共利益,将广告费等装入自己腰包,严重地伤害到了众业主的利益。

矛盾具有普通性,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,毫无疑问主要责任在物业,是物业“利欲熏心”,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;但冷静思之,也是基层治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,出现了短板之结出的恶果。

小区虽“小”,但居住的居民,少则数百人,多则上万人,且人员构成复杂,打破了原因按单位居住的格局,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单位;为此,基层治理也当与时俱进,调整力量布署,及时跟上,可令人遗憾的是,基层治理却依然保持原因的格调。

基层治理出现了短板,不仅让物业的行为,得不到有效的遏制,也让业主的诉求得不到有效的释放,越积越多,量变引发质变,鸡毛蒜皮小事,渐变成大事,为城市发展埋下隐患,成为现代城市的“火药桶”。

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、冲突,渐成城市“火药桶”,不但严重地伤害到了业主的合法权益,让物业与业主关系和谐不在;一旦引爆,势必引发强烈的矛盾冲突,上演群体事件,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;对此,理应高度重视,及时亮招,着力铲除之。

其一、基层治理要快速跟上。城市街道、社区等,要更新观念、正视问题,勇于担当,自觉将触角伸向小区,积极破解小区矛盾,引导组织“业委会”等,引领开展小区自我管理,设置专门机构接受业主投诉,制约物业“任性”,第一时间化解矛盾与冲突。

其二、物业当冷静反思,自觉规范行为。物业服务小区也,要坚持以业主满意为宗旨,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主动征求业主之建议与要求,不断改进服务、提高服务质量,还公共利益于众业主,用实际行动维护小区的安宁与和谐。

其三,要加快推进法治建设,实施依法管理,从根上解决物业“任性”的问题。要细化新颁布的《民法典》的相关内容,加快基层治理立法力度,规范物业行为,让业主有更大的话语权,将“物业”的监督与选择权还给业主,从根子上遏制物业“任性”。

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,正演化为现代城市的“火药桶”,并非危言耸听;为此我们理应居安思危,综合给力,久久为功,切实加快基层治理步伐,第一时间补齐短板,根除此“火药桶”,还城市以更加稳定,让小区更加和谐与幸福。(尚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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